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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抓幼蝉被狗咬伤 冬日干警劝说促履行
2022-01-21 21:12:4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月21日电:夏日傍晚外出抓幼蝉,在小树林里不料被狗咬伤,无奈报警处理,因赔偿未达成和解,被咬人将狗看管人起诉至法院。因被执行人年近八旬,执行法官便与其家属沟通、劝说,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极力劝说下,被执行人儿子代替其履行义务,支付赔偿款。近日,兰考县法院执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1年7月14日晚20时许,张某鸟到兰考县坝头乡魏庄村南一小树林里抓幼蝉时,被树林中的一条狗咬伤右小腿,因一时不知小狗主人是谁,张某鸟随即报警处理。经当地民警调查核实,该狗系高某华所有,杨某琴代为看管、饲养。张某鸟前后接种疫苗、门诊检查、治疗花费3000余元,与高某华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张某鸟将高某华、杨某琴起诉至兰考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杨某琴赔偿原告张某鸟医疗费共计2699.89元,驳回对高某华的诉讼请求。杨某琴不服,上诉至开封中院。经中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被执行人杨某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张某鸟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杨某琴取得了联系,因被被执行人杨某琴年近八旬,于是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沟通,劝说其家属代替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极力劝说,被执行人杨某琴儿子表示愿意代替母亲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张某鸟24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案款,双方再无其他纠纷。到此,该案被顺利执结。(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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