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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同巡河 共同守护辖区河流生态
2021-01-04 18:40:0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1月4日电(谢志广)12月28日,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项城市总河长、沙颍河县级河长王富生与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周威到沙颍河东方办事处责任段,开展协作巡河,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市政府秘书长付新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辉、市水利局局长孔顢堂、东方办事处领导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等陪同。
 
  沙颍河项城段是淮河上游重要支流,是周口地区通江达海的主要河道,发挥着河运、排涝、灌溉、生态涵养、淮河上游污染防控等重要作用。
 
  王富生、周威一行来到沙颍河东方办事处责任段,深入了解该河段水质、水域环境情况,重点对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项城港建设及非法养殖采砂私设码头治理情况、城市污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巡察。
 
  王富生强调,一要加强沟通配合。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实现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双方信息充分共享,加强内外沟通协作。二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检察院、河长办要积极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各职能部门精准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涉河涉水领域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无缝连接。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长效推动提升我市河流治理与管护水平,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浓厚氛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宜居城市。
 
  周威表示,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精神和《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形成河流保护工作合力。充分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种手段,依法打击非法养殖采砂私设码头、破坏河堤、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涉水涉河违法犯罪,遏制破坏水资源、河流生态环境行为。密切加强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据悉,项城市河长制办公室与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会签了“河长+检察长”制改革的工作意见,确定了包括联络员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考核考评机制等“河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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