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问题及检察监督对策
2020-12-14 15:35:1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文/王倩
恪守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边界,针对法院的执行活动,重点审查监督在立案受理环节是否存在应立案受理而不受理、在审查裁定环节是否存在应准予执行而不准予、在执行实施环节是否怠于采取执行措施或违法终结执行等情形,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同时,注意审查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方面是否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或有其他重大隐患,依法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恪守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边界,针对法院的执行活动,重点审查监督在立案受理环节是否存在应立案受理而不受理、在审查裁定环节是否存在应准予执行而不准予、在执行实施环节是否怠于采取执行措施或违法终结执行等情形,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同时,注意审查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方面是否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或有其他重大隐患,依法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一、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中法院问题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直接对象是法院的执行活动,但不可避免地涉及对行政机关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对2017年至2018年华龙区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摸排后,发现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在立案受理阶段主要表现为,以案件涉及公益项目或拟试行“裁执分离”等非法定理由不予受理或不接受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此现象在其他行政部门也偶有发生。在审查裁定阶段主要表现为,裁定准予执行的内容、确定的执行实施主体因行政处罚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不同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不同案件也存在不统一。在执行实施阶段主要表现为,对非财产给付的执行案件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不当以及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的随意性,即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未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未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等问题。此外,法院对涉及拆除违法建设、没收违法建设、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或恢复原种植条件等非金钱给付内容的案件,大多数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实际执结率并不高。当然,这与此类案件执行内容的可操作性不强、缺少有针对性的强制执行措施等因素密切相关。
二、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中国土部门问题
对国土部门而言,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在依法举行听证、送达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前催告等方面的程序正义保障不足,这说明行政执法过程的不完整性,如同生产产品时的偷工减料现象。存在国土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也存在粗糙执行后问题复燃问题,说明行政执法事后监督缺失,一执了之现象。同时发现,国土部门的行政执法措施有待改进,以“动态巡查+卫片清查”为主的违法行为发现处置模式使得部分违法建设难以消除于萌芽状态。而由于执法程序繁复、办案周期较长等原因,易导致贻误最佳处罚时机、后续强制执行成本和难度进一步增加。区法院没有关于“裁执分离”工作的相关规定,导致法院和国土部门在执行实施时还面临着一些共同问题,如违法占地类案件往往涉及重大利益,强制执行具有较大难度和风险,执行人员及经费不足等,但主要的还是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不足的问题。
三、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策略
面对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现实困境和难题,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同样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监督手段缺少刚性等方面的问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不监督、不善于监督的理由。检察机关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将国土资源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作为推动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大局意识。结合中心工作,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民营企业发展等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好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恪守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边界,针对法院的执行活动,重点审查监督在立案受理环节是否存在应立案受理而不受理、在审查裁定环节是否存在应准予执行而不准予、在执行实施环节是否怠于采取执行措施或违法终结执行等情形,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同时,注意审查发现国土部门在行政执法方面是否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或有其他重大隐患,依法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三是加强内外协作,注重线索排查。对内加强与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协作,积极从刑事、民事案件和“两法衔接”平台摸排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特别注意发挥与国土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合力。对外加强与法院、国土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衔接平台,推动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对于发现行政机关“该申请未申请”法院非诉执行可能存在公职人员违法乱纪、贪污渎职的线索,积极移交处理,推进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的职能闭合。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注重实效。要把监督实效放在首位,不搞群起而攻之,不搞面面俱到,重视以点带面,重视典型案例引导。同时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宣传力度,不仅能提高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知晓度和影响力,还可以扩大案件来源。要着重宣传既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障民营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解决非诉执行难题的案件,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舆论氛围。(作者系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