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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次!项城市检察院召开案件听证会
2020-10-26 17:09:5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10月26日电(谢志广)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10月22日,项城市检察院在二楼会议室对5起案件举行听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威主持,5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的听证员,承办案件检察官,代理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
 
 
  下午3.00,书记员宣读听证纪律、清点人数后,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5起案件的听证依次进行。5起案件,2起非公开听证,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诈骗案,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3起公开听证,一起司法救助案,一起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一起串通投标案。
 
  依照听证程序,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拟对犯罪嫌疑人作不变更强制措施、批捕、司法救助、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接着代理律师及企业代表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法律依据是否充足、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等问题进行了发问,最后听证员会商后提出听证意见并投票表决。
 
  “高某茹(已批准逮捕)发案时是未成年人,其代理律师提请对其取保候审,但鉴于其诈骗数额巨大,被害人损失没有得到退赔,社会影响恶劣,如果变更强制措施不利于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因此,同意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高某茹不变更逮捕措施的决定,对其代理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要求不予支持。”人大代表李亮表示。
 
  “李某杰因车祸受伤,治疗费用高昂,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依其情况和法律规定应给予司法救助。虽然司法救助力量有限、数额不大,但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人文关怀,真正表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政协委员王晓红认为。
 
  企业代表莲花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维法在发表意见时指出,张某伟身为莲花公司片区销售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不法分子,售卖假冒注册商标,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败坏莲花声誉,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拒不认罪,应予严惩,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依法逮捕!
 
  “龚某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发后,龚某锋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弥补,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且认罪认罚态度较好。闫某亮串通投标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但其企业为我市纳税大户,五年纳税超过一个亿,为2000多人安置就业,且认罪认罚态度较好。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
 
  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对龚某锋、闫某亮作出相对不起诉合法合情合理,我们赞成!”河南豫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俊启表达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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