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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担当扫黑恶 公平正义促和谐
2021-03-06 17:22:4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3月6日电(田波涛)用法律匡扶正义,用忠诚惩恶扬善,用公平正义促社会和谐稳定——宝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晓娜。
 
 
  杨晓娜自1997年12月进入宝丰法院工作以来,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员、庭长。20多年的成长历程中,她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过“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她在担任宝丰县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更是身先士卒,带领全庭同志,坚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底线,既不为片面追求战果而人为“拔高”,也不因刻意回避问题而“降格”处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正确前进,彰显出一名法官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良心的责任担当。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作为宝丰法院扫黑办主任,她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记在心上,紧跟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战略安排,按照院党组安排,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了全院专项斗争走深走实。为提高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展示工作成果,充分利用法院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利用办案、下乡扶贫间隙时间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她先后参加了市、县政法委、扫黑办等部门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专案会商会、碰头会10余次,以虚心、务实的态度向公安、检察等机关提供意见建议,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敢为人先,勇挑重担,作为庭长,她带头承办重大、疑难案件,2020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1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丰法院共受理涉恶犯罪47案254人,已全部按时审结。认定恶势力犯罪分子237人,对171人判处财产刑,共判处财产刑3857.9万元,共追缴赃款293.3万元。在被认定涉恶犯罪分子237人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00人,重刑率42.2%。她先后主审了社会高度关注的赵高阳等27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涉恶犯罪集团案、刘国太等14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涉恶犯罪集团案、金瑞虎等23人诈骗、寻衅滋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涉恶犯罪集团案等一大批重特大案件。参与审理了沙红旺等27人涉恶犯罪集团案、周宏超等10人涉恶犯罪集团案、陈国乐等19人恶势力集团等重大复杂案件。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周宏超等10人涉恶案件顺利审结,在县扫黑办及市中院扫黑办的沟通协调及大力支持下,制定了详细的疫情防控预案,做好庭审押解等安全保障工作,由于准备充分,该案于2020年6月29日顺利开庭并按期审结,该案庭审被推荐为线下庭审典型案例。县委书记许红兵对宝丰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在她的带领下,宝丰法院刑事审判庭连续两年被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扫黑办评为2018-2019扫黑除恶先进单位,两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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