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照镜司法所所长王照斌先进事迹
2021-04-25 11:47:3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4月25日电(田波涛)王照斌,男,196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1984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4年王照斌从三尺讲台走到司法所岗位,现任获嘉县司法局照镜司法所所长、获嘉县照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先后荣获获嘉县金牌调解员、新乡市十佳调解员、河南省优秀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等多项荣誉。他是党委政府的“连心桥”,也是基层群众的“保护神”。

寒来暑往,秋去冬来,王照斌在基层司法所一干就是27年。27年来,他践行共产党员的为民宗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一路前行,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他所钟爱的事业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始终保持着清新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力度,脑中总是紧绷请示上级这根弦,确保工作不出错,不拖延,以优秀共产党员为标杆要求自己,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了令行禁止,用浓浓的情愫谱写着人生理想的篇章。

民安则社会安。王照斌怀揣着一颗为民解忧的诚心,心系百姓的芝麻小事,默默耕耘,用法理明辨曲直,让百姓感受法治中国;他用纯熟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握手言欢成为他工作的最好注脚;他以化解不稳定因素、消灭矛盾于萌芽状态为目标,独创的“四排三查两落实”矛盾纠纷工作法,在获嘉县遍地开花;他用耐心和智慧,辛勤与汗水编制着和谐社会的一针一线,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为照镜镇社会的和谐平安、经济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

忠诚敬业,永不言败,在平凡的岗位上靠自身过硬的素质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出了一支意气风发的铁军。在照镜司法所,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拧,照镜司法所成为一支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战斗集体,先后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文明司法所”“全省先进司法所”“河南省示范司法所”“河南省规范化司法所”“五星规范化司法所”;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十佳政法单位”。

王照斌说:爱上了司法,我无悔选择!他用司法行政人的严谨书写出清风廉洁的壮丽诗行,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