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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为民解忧 公平公正调解专家
2024-12-31 21:21:05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王凯琪 张珂瑜)2024年12月26日,获嘉县史庄镇某村居民马某来到获嘉县矛调中心,送上一面印有“心系群众为民解忧公平公正调解专家”的锦旗,感谢矛调中心调解员帮助解决了其在工地受伤赔偿一事。
  2024年12月9日,马某到获嘉县信访接待中心反映:2024年11月5日,其在县城某小区建设工地一楼砌样板间时,右手拇指被楼上掉落的钢管砸伤骨折,要求赔偿。后该案转至获嘉县矛调中心。矛调中心受理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全国优秀法律咨询专家、中心主任王随芳、市优秀调解员马世启、住建局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主任李冬组成的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
 
  经了解:马某受伤后,建筑公司某经理将其送往获嘉县中医院,住院治疗14天,期间费用4000元由马某自行支付。马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万元。公司称按照获嘉县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加上医疗费最多赔偿8000元。双方意见过大,自行协商无果。
 
  调解小组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沟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对建筑公司负责人说明施工单位有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此次事故因安全防护不到位,建筑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误工费根据马某的误工时间和河南省上一年度建筑行业工人平均工资确定。另一方面向马某解释误工时间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客观实际情况确定,建议降低赔偿要求,相信调解员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调解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了合理的赔偿数额,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2024年12月20日,中心主任王随芳召集调解小组及当事双方在获嘉县矛调中心签订调解协议:建筑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马某1.6万元。
  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收到赔偿款后,马某特到获嘉县矛调中心赠送感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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