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行政庭长李继红主持,行政庭副庭长别志定、王松,郑州、郑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等十个中级法院的主管院领导和行政庭长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平顶山、安阳中院汇报了行政审判质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郑州、郑铁、商丘、周口中院汇报了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其他与会同志围绕如何提升行政审判质效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和热烈交流。
王韶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全省行政案件质量情况总体良好,行政案件质量长期居于全国前列。但同时也应当看到,近年来省行政审判各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案件质量呈下降趋势,各地质效情况严重不均衡,整体审判质效呈现四高一低的态势。几家法院的发言,全面剖析了自身在行政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的深入透彻,讲的比较客观,也符合实际情况。近五年来省行政案件质量呈下降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究其原因,主要有司法观念方面、工作能力方面、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下一步要围绕行政案件质效提升下功夫: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审判理念。要有正确的行政审判理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目前要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要妥善处理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二是提高行政法官的司法能力。要把加强政治学习和加强业务学习统一起来,理清思路,提高站位,与时俱进地更新审判理念,提升专业能力,将所学内容运用到具体案件的处理中,通过实践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对行政案件的监督管理。院长、庭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审判监督职责。要时刻保持政治敏感性,严守大局意识,确保重大、疑难、敏感、群体性案件等特殊案件裁判结果不能偏离法律、偏离事实,彻底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四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行政审判质效。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统一裁判标准;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准确确定行政案件被告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着力改善案件结构,推动行政审判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