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河南法治 > 法院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一波三折的离婚案
2025-04-24 22:43:11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朱鹏)4月23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大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件,深陷婚姻困境的双方当事人最终和平分手,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既保障了婚姻自由、又最大程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温情在案件处理中得以体现。
  男方闫某没有上过学,语言表达能力欠缺;女方秦某幼时患有脑膜炎,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双方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性格不合,加之秦某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家庭矛盾不断。闫某提出离婚。
 
  在案件初期,法官通过电话约谈双方当事人,表示希望双方可以认真考虑是否离婚,从家庭稳定、子女抚养等方面劝解当事人重归于好。闫某表示再考虑考虑。电话约谈中未发现当事人存在异常。一段时间后,闫某再次表示希望离婚,同时秦某也同意离婚,双方在婚后财产、子女抚养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希望双方来一趟法庭,决定再次劝和,如果双方仍坚持离婚,再出具调解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后,承办人细心地发现双方当事人精神状态方面可能存在异常,遂中止签订调解协议。出于对当事人负责,承办法官决定赶往双方当事人的老家,向其父母了解情况。
 
  承办人先是赶往鲁山县某村,询问男方父亲。男方老父亲也表示二人矛盾不断,但是因为自己年纪已大,听从孩子意见。承办人询问二人是否存在精神障碍,男方父亲表示二人只是有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不是精神病患者,关于离婚调解意见,男方父亲没有异议;随后,承办人辗转来到郏县某乡,向女方父母了解情况。女方父母也表示孩子只是表达能力有缺陷,没有精神障碍,同时表示同意子女离婚,对调解意见也表示认可。在双方父母均签字认可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这一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特殊人群的离婚案件也逐渐增多。宝丰法院在保障婚姻自由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谨认真处理每一起纠纷,努力保障特殊人群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