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行政案件首次当庭宣判
2023-06-05 17:51:37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王萌)6月2日下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担任审判长,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马某华诉被告宝丰县公安局、宝丰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任某朝不予调查处理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宝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永涛作为行政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

开庭前,李明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归纳总结案件争议问题,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问题展开法庭审查和辩论,充分听取原、被告和第三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经庭审休庭,合议庭合议,恢复庭审等程序,最后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驳回原告马某华的诉讼请求……”该案以当庭宣判结束,整个庭审重点突出、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层次分明。
“这个案件是我县行政执法上的一个典型案件,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多次听取该案相关汇报,全面了解本单位执法状况,要求涉案部门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权限关,确保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我们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刘永涛在庭审中发表最后陈述说道。
此次庭审,刘永涛作为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更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际效果,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2021年以来,宝丰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达到100%,让行政机关从“出庭不出声”到“出庭又出声”再到“出声又出彩”实现实际转变。今年,行政综合审判庭更是做实宝丰县府院联动工作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行政审判能动性,推出“新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强化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的“介入感”和“参与感”,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宝丰法院严格遵循法官员额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持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不断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利用好院、庭长办案机制带头办案,紧紧围绕宝丰县政府县法院联席会议确定的十项重点问题工作中心,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持续发展,本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目标,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级别,坚持把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工作,并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当庭宣判强化责任担当要求。本次审理的行政案件是宝丰法院首次实行当庭宣判,提升了办案质量、司法为民效率和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今后,宝丰法院将继续以开庭审理和当庭宣判为审判工作重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宝丰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力促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有效衔接,坚持‘审判以庭审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提高案件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宝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