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河南法治 > 法院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鲁山县法院:“预罚款”显威慑 刚柔并济促履行
2023-04-04 22:37:01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4月4日电(郭智远 耿海鑫)“总算把东西拆了,太感谢你们了,那门楼特别影响我们正常生活,屋里整天潮湿,要不是你们,都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拆完……”4月3日,在鲁山县法院执行局,一起排除妨害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连连向执行法官表示谢意。
  李某与王某系邻居关系。王某在翻建厢房时将门楼加高,堵住了李某家房顶的出水口,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王某将紧邻李某北屋后墙建造的门楼拆除50厘米,但王某拒绝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沟通协调,但王某仅拆除了部分墙体。3月30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国会带队再次来到王某家中,在做工作无果后,向其送达了预罚款决定书,限5日内拆除,否则将予以强制拆除并对其罚款5000元。收到决定书后,王某表示将会配合法院工作予以拆除。4月3日,王某按照判决书要求,将门楼拆除完毕,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