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河南法治 > 法院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好心担保成被告 依法维权送锦旗
2022-12-13 21:31:42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12月13日电(姚向阳)“谢谢你,法官同志,你真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王某手捧锦旗激动地说。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陈某向樊某借款20余万元,王某作为陈某好友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后因陈某无力偿还且下落不明,樊某将陈某与王某诉至宝丰县人民法院,该院判决王某对陈某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代陈某向樊某偿还了借款本息共计245307元。后王某在苦苦寻找陈某无果后将其诉至宝丰法院,要求陈某偿还代偿款245307元。
 
  该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受理案件后得知王某收入并不高,当初担保皆因朋友关系,为陈某代偿借款后自己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承办法官加班加点,及时审结了此案,作出判决,并将案件生效信息推送至立案系统,同时告知王某执行环节相关法律规定。王某深为宝丰法院干警的工作效率和一心为民的理念所感动,执意为承办法官送来了锦旗。
 
  在今后的工作中,宝丰法院将继续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办好每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