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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五万民间借贷款 三天执行就到位
2021-09-17 23:27:5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9月17日电(王清平)“真的没想到我的案子才执行三天,执行干警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9月8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当执行干警裴铎告知申请人狄某某其申请执行郭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的案款50000元已执行到位时,狄某某高兴的合不拢嘴,一个劲儿的表达内心感谢。
 
  狄某某和郭某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5月,郭某某找到狄某某称因急需资金为由向狄某某借款50000元,约定还款日为6月30日。可是过了还款日,郭某某并未如期归还。狄某某碍于朋友关系,开始时不好意思催要,但直到8月份,郭某某仍旧只字不提还钱的事儿。狄某某在索要无果后,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案于9月6日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人裴铎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在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郭某某表示之所以没有支付案款,是觉得和狄某某本是朋友,因为几万块钱,现在朋友把自己告上法庭,觉得很没面子。裴铎隐约感到郭某某并非不愿履行,而是心里在赌气。便做其工作道:“借款到期就应当按照承诺归还欠款,狄某某申请执行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无不妥。相反作为借款人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告知郭某某因为朋友间的借款成为被执行人,对自身名誉多不好。而且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不配合履行,法院将会依法划扣、冻结财产或对本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到那时,更加得不偿失。最终,郭某某听进了执行干警的话,表示这两天就把案款交到法院。
 
  9月7日,裴铎继续通过电话催促郭某某履行案款,再次从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自身诚信名誉等角度入手,规劝郭某某马上偿还借款。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劝解,郭某某于9月8日将案款50000元缴纳完毕,该起民间借贷案件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时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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