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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旁听贪污案件庭审 敲响教育警钟
2020-04-09 10:02:4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邓小强
    中新河南网4月9日电 “被告人孙某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50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50000元……”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公职人员涉嫌贪污案,中站区人民法院数名干警参加了旁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被告人孙某是系原焦作市某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孙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公款存入自己控制的银行卡内,孙某以该种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84.756万元。同时,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孙某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43.6387万元。被告人孙某在收取某公司项目某费用期间,孙某在明知该项目负责人何某未缴纳相关费用的情况下,私自出具伪造的缴纳办结单,致使该项目顺利办理房产证,给国家造成265.4153万元经济损失,何某为表感谢,在自己办公室送给孙某2万元现金,孙某将这2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和材料,证实了被告人孙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占国家财产。被告人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基本无异议。同时,被告人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巨大危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特别的后悔。
 
    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干警纷纷表示,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此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庭审现场变身警示课堂的形式,极大地提高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能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郭滨 杨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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