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河南要闻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树法律意识,明法律精神,筑法律之堤——舞钢市实验高中举行法制报告会
2023-11-10 10:28:02   来源:中新资讯网   责任编辑:邱迎
    中新资讯网11月10日电(张国强 司秋丽) “以法为凭,循法而行,持法为刃,以法为堤”。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倡导学生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高中生。舞钢市实验高中11月8日下午举办了一场由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李文霞主讲的以“以法的精神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主题的法制报告会。
 
    参会的有舞钢市原人大副主任、市关工委副主任谭福林,舞钢市原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关工委常务委员谷亚峰,舞钢市原教育局副局长、市关工委常务委员,市教育局关工委执行主任胡春阳,舞钢市实验高中党支部书记、校长郭瑞宾,舞钢市实验高中全体师生。
    作为一名高中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加之其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造成他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存在着欠缺,他们在遇事后会比较盲从并易冲动,从而诱发犯罪的产生。
 
    因此,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既有助于提高他们遵纪守法、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也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维权能力,同时还可以预防和减少高中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李文霞,是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蓝风筝未检工作团队”检察官,被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她亲切自然,娓娓道来。
 
    首先她以“什么是性格”这一问题为切入,讲了“品行”、“品性”对一个人的重要,并告诫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做一个品行端正,品性善良的人。
    接着形象地诠释了什么是法,什么是法的精神。
 
    法的精神第一条:平等。雨润万物而均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你是学生,是未成年人违法而不纠。
 
    法的第二条精神:刚柔相济。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同时也根据法律给予一定的惩罚。
 
    她总结说,法是保护弱者的武器,维护公正的戒尺,是公正良俗的载体,是惩恶扬善的规则。作为高中生,要学法、守法、用法、信法。法律是外化的道德,用法律端正三观,我们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就扣好了。
    李文霞检察官的这场报告,采取互动游戏,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生动有趣,会后学生们纷纷表示,他们在事例里收获了警醒,在案件里看到教训。
    报告会第二个议程,舞钢市原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关工委常务委员谷亚峰为大家做讲座。
 
    他脱口成章、掷地有声的演讲一下子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他由神话传说“盘古开天地”开始,给同学们讲了“后羿射日”“精卫填海”“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故事,进而总结了文化精神的内涵:自强不息,奋斗不停。
 
    并且明确了面对人生选择时坚持的三点标准:
 
    一、所作所为要符合规矩纪律。
 
    二、所作所为要符合社会伦理道德。
 
    三、所作所为要符合法律法规。
 
    他鼓励同学们,要用法律为自己保驾护航,用中华传统精神激荡自己的灵魂。
 
    最后,郭瑞宾校长充分肯定了李文霞检察官和谷亚峰同志为大家做的这次报告会的意义。郭校长请同学们走上讲台,畅谈这次报告会的收获,并因势利导告诫同学们做一个有心人、细心人。通过该校同学在舞钢市秋季马拉松比赛和平顶山体育竞赛所取得的成绩,让同学们树立自信心、自豪感,以校为荣。
 
    他说,这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该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同学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将以此为契机,将有关工作继续开展下去,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护航!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