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漯河供电公司: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月第二课》学习活动
2021-07-07 20:58:4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任钱坤
中新河南网7月7日电(任钱坤 朱慧军)7月7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漯河供电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针对近期基建安全学习特点,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月第二课》学习及考试活动。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部署要求,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漯河供电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到110千伏变电站施工项目部,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月第二课》学习活动。首先分级分层组织学习新版《安全生产法》、《安全月第二课》等内容,提升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相关人员安全意识,从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三个角度,让安全思想入脑入心,确保安全月学习成效。本次活动重点讨论“四不伤害”原则的内涵,施工项目部王经理发自内腹深有体会说:我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它取决于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监理项目部曹总监认真说:我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行为后果不能给他人造成伤害。在多人同时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现场周围的人员造成伤害。施工部杨班长说:我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错误操作或其他隐患对自己造成伤害。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现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动告知或提示给他人,提示他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安全建议,互相交流,向他人传递有用的信息。视安全为集体荣誉,为团队贡献安全知识,与其他人分享经验。关注他人身体、精神状态等异常变化。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通过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月第二课》学习及考试活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保护意思,提高安全保护技能。

下一步,要求每个作业单位自己人员要保证安全,每个作业单位要保证不伤害其他施工作业单位的人员,每个作业单位人员不被其他作业单位伤害,全力保证基建工程顺利开工和安全竣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