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召开向王春珍同志学习活动动员大会
2021-03-10 16:08:1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潘再军
中新河南网3月10日电 3月8日下午,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召开向王春珍同志学习活动动员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别立明主持,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中,首先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瑛宣读了《中共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向王春珍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共信阳市浉河区委关于向王春珍同志学习的决定》。
王春珍,女,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信阳逝世,年仅53岁。
王春珍同志参加工作30年以来,在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历经多个岗位锻炼,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四级高级法官,始终以优秀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对审判事业矢志不渝,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法官的忠诚、干净和担当。她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办案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所带领的庭室多次荣获“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五星级政法单位”等荣誉。
王春珍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全院干警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她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奉献的一生,更是光荣的一生。
王春珍同志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新时代的好法官、政法干警身边的先进典型、全区共产党员的典型代表,是全院干警的学习榜样,要在全院范围迅速开展向王春珍同志学习的活动。
最后,祝杰同志对全院干警提出要求,王春珍同志曾经是我们浉河法院法官中的一员,是全体共产党员中普通的一员,但她是典型代表。一要学习王春珍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二要学习王春珍同志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三要学习王春珍同志忘我工作、拼搏进取的担当精神。四要学习王春珍同志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要把开展向王春珍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统筹兼顾,做到学有所得,力求实效。
全院干警纷纷表示,要以王春珍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王春珍同志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忠诚干净担当和扎实的工作成绩来诠释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江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