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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房屋装修闹纠纷 法庭调解促和谐
2021-04-02 10:18:3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刘卫然
    中新河南网驻马店4月2日电(通讯员 邢兴)“邢法官,太感谢你了,没想到经你调解,纠纷化解了,俺当场就拿到了钱”。当事人手里拿着对方当庭支付的装修款,心里乐开了花。这是近日发生在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法庭真实的一幕。

在邢兴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和解,原告当庭收到装修款
    2017年,原告公司为被告韩某某位于汝南县城的一处商品房进行装修,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原告公司为被告装修房屋后,被告韩某某仅支付了50000元装修款,下余60000元款经多次催要一直未付。被告验收过程中发现装修的效果与被告公司承诺的有出入,装修所用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被告不但拒绝支付剩余装修费用,还要原告公司赔偿损失。双方为此打上了官司。
    法官邢兴接到案件后,非常慎重,他知道如果处理不善,很可能还会引起其他纠纷,只有调解,才能案结事了。在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中,他敏锐的感觉到双方矛盾虽大,但还是有一丝调解的希望。他积极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和委屈,安抚当事人的情绪。既充分尊重原告的诉讼权利,又考虑被告利益,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将装修费用付给原告。这场长达四年的积怨烟消云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法庭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落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法庭的法官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辛勤工作,秉公办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执行总监:王建  编辑: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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