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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积极践行依法行政
2021-01-16 15:26:2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刘卫然
    中新河南网驻马店1月16日电(通讯员 张敏)2021年1月15日上午,汝南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原告山西青汾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汝南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斌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带头落实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20年6月1日,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举报称在我县辖区发生有销售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现象。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对该投诉进行了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后对涉案经销商的销售行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的行政处罚。原告山西青汾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汝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汝南县人民政府维持了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此,山西青汾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因疫情影响,第三人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申请线上开庭,承办法官立即与其他律师及代理人取得联系,为了确保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经过与各方当事人的深入沟通,在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合议庭决定采取线上线下“双轨”运行模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该案件开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庭审程序规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庭审结束后,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斌表示,汝南县人民政府欢迎所有依法依规经营的企业来汝南开辟市场,并为企业提供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满足汝南人民的各种合法需求,但也会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维护合法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权益和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汝南县法院坚持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在重视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的同时,加大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力度,完善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通过行政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等方式向行政机关通报情况、提出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和应诉意识逐步增强。
    执行总监:王建  编辑: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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