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驻马店10月30日(通讯员:时旋旋)近日,老君庙法庭蒋雷阳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树木遮光引发的财产损害责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系同村多年邻居,平日关系和睦、相处融洽。被告早年在原告耕地沟边栽种树木,随着树木逐年长高长大,树冠枝叶遮挡原告耕地采光,造成农作物生长受限、收成受到影响。双方因田间采光、粮食减产问题产生分歧,多次沟通未果,昔日和睦邻里心生隔阂,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减产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依托法庭党建联建、多元共治工作机制,深入现场,实地询问,全面掌握纠纷成因及双方关系。经了解,双方无根本对立矛盾,仅因田间琐事产生误会,多年邻里情谊仍在,具备扎实调解基础。一纸判决只能解决一时财产争议,却难以修复邻里关系,极易埋下反复纠纷隐患。为此,承办法官联合村两委干部共同开展调处工作,向双方细致解读《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明确邻里之间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在合理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负有避免损害相邻方权益的法定义务。同时立足乡情民风耐心劝导,引导双方珍惜多年邻里情分,互谅互让、理性处事,让群众真正听懂法、感受理、化解气。
在法庭与村委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限期清理遮光树木、杜绝再次妨害,原告放弃赔偿主张。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两家的关系也得到了修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老君庙法庭持续深化“湖畔清枫”品牌创建,以庭村支部联建为抓手,深度融入乡村治理,积极助力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村创建,常态化开展矛盾前置排查、就地调处、源头化解工作。坚持法理融情理、司法润民心,针对邻里、土地、涉农、家事等高频乡土纠纷,最大限度用调解方式修复社会关系,减少诉讼增量,以高质量基层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编辑: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