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驻马店3月26日(通讯员:张夏)美好的婚姻令人向往,可相爱容易相守难,如若婚姻不美满,“好聚好散”也许是成全彼此最好的选择。如果不能和平分手,只有走上法庭对簿公堂。不少小夫妻因为一场离婚诉讼可能闹得撕破脸皮,老死不相往来。汝南县老君庙镇闹离婚的当事人张某和李某遇上了一位好法官,几经调解,两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当庭履行,和和气气分手,各自奔向新的生活。
2023年3月,张某和李某经媒人介绍登记结婚。为了结婚,张某花费彩礼等费用共计二十余万元。由于双方认识后两三个月就匆忙结婚,彼此也不够了解,导致双方的感情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今年3月原告张某起诉到县法院要求离婚。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彭永梅及时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发现两人感情基础较差,且无调解和好的意愿。彭永梅这位有着十多年办案经验的“全市最美女法官”没有放弃,遂对二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原被告双方离婚意愿都比较一致,只是对返还礼金数额争议较大。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后,彭永梅法官情理并重劝说当事人,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当庭退还彩礼6万元。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又来到男方家中,让女方把个人物品带走,一次性解决了纠纷。至此,一起看上去毫无调解希望的离婚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等家事纠纷的首选方案,通过法官调解可以有效缓解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即便不能调解和好,也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利益,理性而健康地面对未来的生活。婚姻家事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老君庙法庭的法官们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好“如我在诉”理念,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贯彻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目标导向,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