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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商丘市税务局启动第29个税收宣传月
2020-04-03 20:34:3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朱昶滔

新闻发布会现场。商丘市税务局供图 

        中新河南网4月3日电(刁玉磊 通讯员 吴成海)4月2日,商丘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发布“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税收宣传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29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此次税收宣传月对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与之前的“政策落实周”、便民春风行动一脉相承,以宣传解读、税费服务、政策辅导、纾困解难为主,都是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
        针对增值税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人田凯从“免税、减税、退税”做出了解答。免征增值税,涉及到该市纳税人20570户;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到1%,受益的涉及90%以上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该市符合条件的企业76户,已退税3户,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使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在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符东海表示,市税务局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辅导。先后对全市6450户个人所得税重点扣缴单位进行了在线辅导;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等四个行业通过金三系统提取名单下发基层开展逐户宣传;对国家和省级发改、工信等部门发布的4批次80户企业进行了政策辅导和调查了解,对其中扩大产能新购进设备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的23户企业进行了重点申报操作辅导。
        在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方面,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李宇芳谈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部署,河南省专门出台了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自用土地、房产等三类情形可以申请减免。商丘市税务局已从金三系统提取了以上三类纳税人信息,并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及时了解政策内容、享受条件、申报方法,确保新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在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方面,商丘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王亮表示,本次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主要涉及企业“三项社保”(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规定实行地方分类实施政策,该市目前已经决定市本级减半征收期限为5个月,实施时间是2020年2月--6月;各地减征政策和期限,由各地方政府统筹考虑,自行安排)两方面内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在“非接触式”办税方面,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郭琨表示,全市税务系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邮寄送”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2月份以来,全市办税服务厅共开展预约办税4578次,纳税人网上申报107325户次,网上申报比率达到98.56%。
        针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按时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的问题,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李兴宇表示,市税务局推出了“延期办、容缺办、提速办”三项措施。目前,已为31户纳税人办理了延期纳税申报,为12户纳税人办理了延期缴纳税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力的支持了该市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还了解到,市税务局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梳理4类21项税费优惠政策;编印了《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6000余册;通过线上线下“一对一”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受;建立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一对一”“点对点”加大精准辅导力度、精准落实力度、精准服务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快享。
        该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宽富最后表示:“下一步,市税务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落实好税务总局“四力”要求,扎实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活动”,全方位、系统化的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让纳税人、缴费人更有获得感,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商丘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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