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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人民法院: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
2021-05-14 12:25: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5月14日电(梁靖 宋帆)“要不是法官,我儿子的病情治疗肯定延误,感谢法官在最短时间内调解了我们案子,让我们拿到了这笔救命钱及时治疗。”5月9日,原告渠某的母亲康某将一面绣有“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人民法庭法官手中,并再三感谢。
  
  据介绍,这是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渠某的母亲康某于2017年4月以渠某为被保险人,与被告许昌某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一份。在合同签订后,投保人康某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2019年3月,渠某因身体不适,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轻度系膜增生性肾炎,高血压病。随后,渠某申请保险理赔,被告于2019年6月向渠某支付理赔保险金6336元。但在2021年1月,渠某病情恶化,在找合适肾源配型,期间也一直在透析治疗,便向被告提出重大疾病理赔申请,被告以渠某在投保前患有肾小球肾炎就诊并持续治疗,未如实告知为由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渠某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仔细研判案情,考虑渠某因血液透析需要大量的资金,急需用钱,便认识到这是在与时间、病魔赛跑,就立即与被告公司沟通,及时安排开庭。
  
  “被告,现在原告病情恶化,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你们作为保险公司,不仅仅要考虑到商业效益,也应当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希望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调解,尽快解决纠纷。”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只是简单判决,恐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于是从多方面与原、被告沟通,希望能促成双方调解,这样既解决了渠某急于治病用钱的困难,又从根源上调解保险合同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于2021年4月26日达成调解协议,5月1日被告一次性向渠某支付保险理赔金18万余元。这笔保险理赔金的到账,让急需用钱的渠某母亲康某解了燃眉之急,也让康某切实感受到法院在办理案件中的人文关怀,感受到司法温度。
  
  据了解,魏都区法院通过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让群众触摸到司法的温度,把对群众的情感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接访等各个环节之中,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办案之中,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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