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襄城:法官悉心来调解 当场拿到血汗钱
2020-08-28 18:30:0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8月28日电(梁靖 张双召 崔佳)2020年8月26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成功调解程某和等三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拖欠人张某某当庭履行支付三原告工资6600元。
被告张某某系承包农村建房的包工头,2019年3月以来,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等农民工跟随张某某该房,双方口头约定每日工钱130元,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分别跟随被告干了天38天、18天和226.5天的活,被告张某某支付了部分欠款后,分别下欠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为1940元、1405元、3900元。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三原告愤怒之下,将被告张某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
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作为专业审判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审判团队,受理该案后,开辟绿色通道,迅速通知被告于2020年8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庭依法进行了调解。查明被告拖欠三原告劳务工资属实,但被告认为三原告所诉款项没有那么多,认为三原告不是熟练工,工资最多每人每天110元,原告不同意,因被告未给三原告出具欠条,无法当庭确认欠款的事实,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人张法官首先对被告对三原告跟随被告工作的时间确认,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分别跟随被告干了天38天、18天和226.5天的活,被告无异议,首先确认。然后耐心向被告讲法律,认为原告跟随被告干活开始,双方口头约定每一天工资130元,被告认可,但看到三原告工作不是很熟练,要求降低工资,由于被告一直未告知三原告,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应如数支付拖欠三原告的工资。被告一听软了下来愿意给钱,但称手头紧,已是拿不出来,但被告现买有大车跑着运输应该有钱还帐。法官对被告有钱不还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是违法的,性质严重可能构成犯罪,要求被告尽快归还三原告工资。
最后,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拖欠三原告的工资。三原告得到工资后,紧紧握着张法官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