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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拖欠鞋面加工费 惧影响生意忙履行
2021-07-02 13:57:1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7日2电(付海涛 刘记  陈莉)赵某林与赵某玲合作加工鞋面。赵某玲负责将加工好的鞋面交付赵某林,双方按数量支付加工费。按照往常惯例,赵某林如数支付加工费,但最后一批鞋面交付后,价值40948元,赵某林称资金周转较慢,延迟支付加工费,并向赵某玲出具了一张借条,承诺2020年8月前结清。

  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赵某玲向赵某林催要货款,赵某林一直推诿搪塞,拒不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某玲将赵某林起诉至兰考县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赵某林支付原告赵某玲加工费40948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林依旧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赵某玲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林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未履行还款义务。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中无可供执行的金额。

  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林联系,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地给赵某林做思想工作,若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依法将其银行卡账户冻结,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逃避责任并不是明智之举,冻结银行卡会影响你的资金往来,从而影响你的加工生意,这样的后果应该不是你能预想到的,尽快履行义务,案结事了,恢复正常的生意往来。经执行干警耐心劝说,赵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将加工费如数交至申请人手中。到此,该案被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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