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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病房调解促执行
2021-05-21 23:28: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5日21电(付海涛 刘记 陈光耀 李超影)5月19日,尉氏法院执行干警王凯勇在病房里调解了一起执行案件。

  因买卖合同纠纷,宋某将吴某诉至尉氏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吴某于2020年10月1日前归还原告货款15000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2021年1月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案执行干警王凯勇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数次寻找吴某,但吴某均逃避不见。期间,执行干警多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吴某进行查询,未发现可执行财产。

  5月19日上午,得知“吴某正在家中”的王凯勇再次驱车来到吴某住处,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联系申请人宋某时,得知宋某正在住院,无法前来法院。执行干警王凯勇先对被执行人吴某释法明理,劝诫其主动履行义务。吴某坦言:因生意失败,有多笔欠款,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货款,希望能先还部分,余款分5个月还完。得到吴某同意主动履行义务的意向后后,执行干警王凯勇驱车与吴某一起到医院,对宋、吴二人进行调解。

  经调解,被执行人吴某当场通过转账还款4000元,申请人宋某对吴某境况表示理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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