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法院:复查费用无着落 纳失限高促履行
2021-05-19 21:54:4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5日19电(付海涛 刘记 陈莉)商丘某货运公司员工高某分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与爪营乡振兴路交叉口处,与由南向北横过公路杨某法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后,车辆失去控制撞到陈某中驾驶的挂车尾部,致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杨某法受伤。经认定,高某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法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中无责任。经鉴定,杨某法伤残等级为十级。事故车辆投保有商业险和交强险。因赔偿事宜未达成,杨某法将保险公司、货运公司起诉至兰考县法院。
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原告杨某法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及交通费,合计33063.67元;被告货运公司赔偿原告杨某法复查费360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按时将支付赔偿金额,然而关于杨某法的几百元复查费却没有着落,杨某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立即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同时向被执行公司负责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公司却没有做出任何回复。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货运公司负责人,向其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况且只是几百块钱的复查费,并不是大额赔偿,若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依法将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转,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经执行干警的阐法释理后,货运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到此,该案被执结。
(投稿热线:18237850555 邮箱:chinanewskf@163.com)
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原告杨某法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及交通费,合计33063.67元;被告货运公司赔偿原告杨某法复查费360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按时将支付赔偿金额,然而关于杨某法的几百元复查费却没有着落,杨某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立即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同时向被执行公司负责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公司却没有做出任何回复。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货运公司负责人,向其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况且只是几百块钱的复查费,并不是大额赔偿,若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依法将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转,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经执行干警的阐法释理后,货运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到此,该案被执结。
(投稿热线:18237850555 邮箱:chinanewsk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