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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撞车赔偿不履行 惧怕被拘履义务
2021-03-11 23:23:4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3月11日电(付海涛 刘记 陈 莉)近日,兰考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拿到了赔偿款。
  2020年7月2日,梁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兰考县境内1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06国道与220国道交叉口,在变更车道的过程中,与沿106国道由北向南刘某酒后驾驶的小型轿车侧面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经认定,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评定梁某的车辆损失为101849元。事故发生后,刘某未支付任何赔偿,梁某将刘某、保险公司起诉至兰考县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付财产损失99849元,被告刘某按照30%的责任赔付原告损失为29954.7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梁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刘某履行义务,刘某总以种种借口推诿不予履行义务。通过线下线上双向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见此情况,执行干警利用清晨执行将刘某拘传至法院。起初,被执行人刘某有抵触情绪,不愿意赔偿。执行干警因势利导,与刘某析法明理,当被执行人刘某听说抗拒执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拘留。因惧怕被拘留,刘某终于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到此,该案被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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