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法院:瑞雪兆丰年 执行添新果
2021-02-25 21:29:1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2月25日电(刘记 陈光耀 李晨光)2020年6月,尉氏县法院审理原告刘某与被告师某借款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师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21000元。判决生效后,师某拒绝履行义务。2020年10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21年2月25日早上7时,执行申请人刘某来电告知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马松松被执行人师某此时正在家中。执行干警不惧雨雪,立即采取行动,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师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
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师某释法明理,逐条分析拒不执行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即刻联系亲属筹集案款。当日下午14时,师某亲属赶到法院将案款结清,案件顺利执结。
雨雪阻挡不了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更无法阻挡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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