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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执行一案 影响一方
2021-02-23 20:08:5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2月23日电(刘记 陈光耀 李晨光)“菊城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提升执行效率,努力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0年9月,经尉氏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赔付原告韩某违约金1537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21年2月23日早上7点,执行干警刘腾飞在庄头乡某村的田间地头找到被执行人李某,要求李某按照判决立即赔付原告韩某的违约金,李某拒绝赔付。执行干警刘腾飞对李某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并告知李某,若拒不履行义务将会被司法拘留十五日。李某了解到拒不履行的后果,选择按照判决文书当场赔付原告韩某违约金,此案顺利执结。



  执行完毕后,刘腾飞对在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号召群众严守法律,为创建诚信和谐、民主法治的社会贡献力量。
  执行一案,影响一方。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传播法律的细节、加深群众心中法律的权威,他们不仅是法律的维护者,更是法律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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