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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耕地拒不返还,法官调解文明执行
2020-05-25 10:58:5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5月25日电(付海涛  李冰 孙金男)5月20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到苏木乡花胡寨村委会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被执行人吴某夫妇占有耕种案件申请人胡某承包责任田多年。2019年,胡某将吴某夫妇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夫妇返还胡某承包责任田3.31亩。吴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决生效后,吴某夫妇依旧拒不返还土地,胡某于2020年4月向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孙德华依法向胡某夫妇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胡某夫妇,但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返还义务。



    5月20日,孙德华法官来到花胡寨村委会进行调解,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吴某夫妇终于同意返还土地,并主动提出放弃已经种植的玉米苗,只收回已经成熟的0.24亩大蒜,双方握手言和,并共同对执行法官的文明、耐心执法表示感谢。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合法、文明、规范、高效,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称赞,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杞县新农村增添了一抹鲜艳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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