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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化解企业纠纷
2020-05-20 12:02:0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5月20日电(付海涛 李冰)5月19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司法警察大队配合下,对一起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和解,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圆满截止案件,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受到企业的好评。



    2014年,开封某机械有限公司与开封某面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后又购买该机械有限公司的设备、材料等,费用共计145.85万元。直至2015年,该面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归还所欠费用,机械公司便将面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面业公司给付机械公司所欠款项。判决生效后,该面业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2018年,该机械公司向杞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杞县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关于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有关指示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困难,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法律、政策,依法公正、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疫情期间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单位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书,并在线上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随后法院依法查封该面业公司的生产设备。对此套设备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对两个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申请公司于2019年底同意将该套设备以物抵债。后又因疫情的影响,未能将该设备成功搬离,执行法官经研究决定,组织40余名法警和执行干警对该面业公司的设备进行强制执行。此套设备的强制执行,使得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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