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2020-05-16 18:07:1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5月16日电(冯福田 李玉龙 王紫睿)5月14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开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世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渠红主持会议。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执行干警和中院扫黑办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侯慧玲、刘世亮同志逐案听取两级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汇报,逐一分析点评。刘世亮同志要求,两级法院要充分运用“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经验和成果,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全力做到“黑财见底”,确保“打财断血”不留死角。执行局要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加强协作配合,明确时间节点,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要从严掌握终本终结,对必须终本终结的案件,报中院扫黑办统一审查后,上报上级法院备案。

侯慧玲同志强调,全市法院要切实转变“重定罪量刑,轻财产处置”理念,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吃准吃透具体工作要求,精准施策。一是要与扫黑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调。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财产权属等问题,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商或上报有关部门解决。二是要在判决中对涉案财产明确处置。在准确查明涉案财产权属、性质、来源、用途等情况的基础上,逐项作出没收、责令退赔、继续追缴、财产返还等明确裁判,杜绝在判决中对涉案财产进行模糊处理。三是要建立审判执行一体化协调机制。对已经生效的涉黑恶案件判决涉财产部分内容,刑事审判部门要在案件生效后,及时移交执行部门,并协助做好执行工作。对前期涉案财产处置判决模糊笼统、执行困难的案件,审判、执行部门要抓紧共同认真研判,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报扫黑办协调解决。2019年12月31日前生效的涉黑恶案件,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执行完毕。对审理中的涉黑恶案件,要加大对涉案财产审查调查力度,注重分析研判,确定结案时间节点,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为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侯慧玲同志要求,在下一阶段工作中,一是强化铁案意识,提高案件质量。要严把案件法律关、事实关、程序关,加快审理进度,避免久拖不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适用条件和范围,强化被告人权利保障,依法准确适用有关制度和程序。三是着力“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涉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分子。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逐案剖析查找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行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着力推动“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要注重总结、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亮点和效果,积极组织集中宣传活动,持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投稿热线:18237850555 邮箱:chinanewsk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