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种铲毒:兰考公安在行动
2020-04-30 10:00:2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4月30日电(付海涛 孙伟利 黄胜亮)四月春光无限好,百花齐放共争春,罂粟苗也进入抽枝蕾苞之时,罂粟,俗称“大烟”,罂粟花虽好看,但也被称为“罪恶之花”。为严厉打击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兰考县公安局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南彰派出所
为了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成果,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发生,南彰派出所所长王金东再安排、再部署,全力打击辖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2020年04月12日上午11时,南彰派出所副所长吕祥飞带领民警张黎明、辅警袁庆普、庄纪伟进辖区内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铲毒禁毒行动。走访至南彰镇李堡村时,副所长吕祥飞发现一家院子后边菜地里种植有罂粟,在向所长王金东汇报后,副所长吕祥飞带领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依法铲除。
经讯问,46岁的李某(女)交待了自己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事实,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杨某认识到了自己非法种植毒品的危害性,并对自己违法行为深感懊悔。
目前,李某已被兰考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孟寨派出所
2020年4月15日,孟寨派出所民警李春明在入户走访时,发现大力集村王某某家中菜地种植的“蔬菜”有些不正常,经仔细辨别后,发现王某某家中种植的竟是罂粟苗,在向所长程春雷汇报后,对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铲除罂粟苗。
2020年4月18日,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民警李春明在走访中发现,孟寨乡小付堂村朱某某家中菜地种植有罂粟,经民警教育普法,朱某某认识到自己种植毒品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民警将自己种植的罂粟铲除。民警依法对朱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4月20日,在禁毒大队配合下,民警李春明发现在孟寨村邵某家中菜地内种植有罂粟,而邵某未认识到自己种植罂粟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及普法下,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积极配合民警对自己种植的罂粟苗进行铲除。兰考公安机关依法对邵某采取强制措施。


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则不予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投稿热线:18237850555 邮箱:chinanewskf@163.com)
南彰派出所
为了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成果,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发生,南彰派出所所长王金东再安排、再部署,全力打击辖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2020年04月12日上午11时,南彰派出所副所长吕祥飞带领民警张黎明、辅警袁庆普、庄纪伟进辖区内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铲毒禁毒行动。走访至南彰镇李堡村时,副所长吕祥飞发现一家院子后边菜地里种植有罂粟,在向所长王金东汇报后,副所长吕祥飞带领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依法铲除。
经讯问,46岁的李某(女)交待了自己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事实,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杨某认识到了自己非法种植毒品的危害性,并对自己违法行为深感懊悔。
目前,李某已被兰考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孟寨派出所
2020年4月15日,孟寨派出所民警李春明在入户走访时,发现大力集村王某某家中菜地种植的“蔬菜”有些不正常,经仔细辨别后,发现王某某家中种植的竟是罂粟苗,在向所长程春雷汇报后,对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铲除罂粟苗。
2020年4月18日,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民警李春明在走访中发现,孟寨乡小付堂村朱某某家中菜地种植有罂粟,经民警教育普法,朱某某认识到自己种植毒品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民警将自己种植的罂粟铲除。民警依法对朱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4月20日,在禁毒大队配合下,民警李春明发现在孟寨村邵某家中菜地内种植有罂粟,而邵某未认识到自己种植罂粟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及普法下,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积极配合民警对自己种植的罂粟苗进行铲除。兰考公安机关依法对邵某采取强制措施。


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则不予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投稿热线:18237850555 邮箱:chinanewsk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