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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公安局禁种铲毒工作初见成效
2020-03-19 10:57:2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3月19日电(付海涛 米海永)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通许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警力,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力争实现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发展蔓延,禁种铲毒工作初见成效。截止目前,该局共查处非法种植罂粟案件3起,铲除罂粟5400余株。
    为加强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县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公安局局长李健为组长,县禁毒委副主任兼县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耿宇为副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和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为落实工作责任,该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守土有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职责、逐级抓落实,实行派出所民警分包村庄的工作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
    禁毒中队民警与派出所辖区民警结合,深入到乡村田间地头开展禁种宣传教育,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提供非法种植罂粟线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种毒危害和国家禁毒方针政策,让“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种植的能力。充分利用“一村一警”工作,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方位的踏查,本着村不漏户,户不漏院的原则,对村民院落、果园、树林、麦田、菜地、塑料种植大棚、废弃院落等进行了地毯式踏查。
    3月15日,竖岗派出所指导员张燕涛带领民警在辖区对种植罂粟进行踏查过程中,发现该镇李庄村张某家院中种植有大量毒品原植物罂粟,经现场铲除清点,共772株。3月16日上午,该局禁毒中队中队长刘传阳带领民警在长智派出所的配合下在长智镇辖区开展踏查过程中,在该镇长智村孟某家中的菜地发现了大量的罂粟原植株,经对罂粟原植株进行了测量、现勘和拍照取证,将4000余株罂粟进行了清除。 





    3月16日下午,大岗李派出所所长马勇带领民警在辖区进村入户踏查过程中,在吴召村王某家的院中查获罂粟660株。目前,张某、孟某和王某均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种植数量等情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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