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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妨害公务案
2020-01-24 14:37:44   来源:中新社河南分社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1月24日电(孙伟利 黄胜亮) 近日,兰考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及时查处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刑事拘留两名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
    2020年1月20日21时许,许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兰考县许河乡崔园子村发生打架事件,接到报警后,许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对打架双方依法进行询问,经询问了解到,赵某某等人骑着电动三轮车在路上行驶,许某某开着汽车在赵某某等人车前左右乱晃,双方在一饭店门口相遇,赵某某便上前追问,这时双方发生争吵,许某某便对赵某某进行殴打,与赵某某同行的朋友打电话报警并通知赵某某家属。正在民警调查事情发生的经过时,一方当事人赵某某的家属赵某安带领20余人冲了过来,欲要殴打许某某,民警立即向前进行制止,赵某安等人情绪依然非常激动,不听民警劝阻,并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拉扯,民警经过多次警告无效后,对赵某安等人喷射催泪剂,对赵某安实施强制带离现场措施,这时赵某安的妻子王某琴与妹妹赵某霞极力阻碍派执法民警将赵某安带离现场,并对执法民警进行殴打,致使民警的左手被抓伤,执法民警立即向县局请求支援。特巡警大队接到请求支援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对妨害民警执法的王某琴、赵某霞强制带离现场。
    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海波依法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经过调查讯问,王某琴、赵某霞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兰考县公安局依法将王某琴、赵某霞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考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王某琴、赵某霞妨害公务案件,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警威。是剑,就向邪恶扬眉出鞘,绝不姑息;是盾,就伫立在危险前沿,寸步不退。遇到暴力袭警,坚决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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