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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工商联创新思路联合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2020-02-22 22:48:23   来源:中新社河南分社   责任编辑:付海涛
    中新河南网2月22日电(刘记  胡豫青)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和企业复工的叠加时期,疫情防控工作也由延长假期转入复工复产的新阶段。“如何帮助和推动民营企业有序复产复工?”“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畅通民营企业刑事、民事案件通道?”“作为县区工商联如何用行动支持复工复产民营企业?”开封市禹王台区工商联主席邓华最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无独有偶,禹王台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伟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和检察院一起,共同为疫情影响下的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呢?”



    理清思路,马上行动。一向雷厉风行的邓华拿起电话便与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取得了联系,并与检察院电话中达成了初步共识。保障意见文件如何起草?保障范围和具体条款如何设定?如何通过企业调研让文件实施起来更易落实?如何尽快把这个工作思路转化为实际服务民企的结果?检察院发挥专业优势,一天时间就把文件起草好了。



    王宏伟检察长和邓华主席亲自带队,到精细化工园区盛宏丰化工、九泓化工、金鹏化工等企业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法律问题,对企业集中反映的涉嫌影响企业复工行为、哄抬物价行为、销售伪劣防疫用品行为等问题一一记录。经过发送工商联企业家微信群征求意见,当天下午邓华一行便带着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文件初稿来到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现场办公、综合意见、制定条款,最终由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封市禹王台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印发了《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文件。



    《意见》就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损害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民营企业妥善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法律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并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这疫情特殊时期,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禹王台区工商联和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沟通,让企业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进一步增强了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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