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司法局莲花司法所“四把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022-08-10 17:19:3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邱迎
中新河南网8月10日电(魏亚东 崔明明)为了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项城市司法局莲花司法所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同时,不断探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方式,实现法律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四把关”为抓手,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一、规范宣告程序,把好“入矫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统一规范文书样式,实行家属、社区干部负责人在场集中宣告制度,对其进行现场教育和风险评估,通过抓好入矫第一关,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探索信息化管控,把好“监管关”。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每天查看“河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豫矫通”App,掌握社矫对象活动轨迹,对越界报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采取约谈、警告教育提醒。建立“莲花矫正”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开展法治教育,实行每天实时行踪和定位监管,发送相关通知等,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监管效能。
三、开展心理帮扶矫治,把好“心理关”。利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时间,开展心理健康帮扶矫治,引导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的标准,学会控制自身情绪,调节心理平衡,鼓励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心理帮扶矫治能正确认识自己,从“心”改造自我。
四、加强线上线下学习,把好“教育关”。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及工作生活需求等,线上通过“豫在矫”远程教育和“莲花矫正”工作群,向他们推荐通俗易懂的学习资料和链接进行线上学习,并定期撰写思想汇报。线下通过集中教育学习,提高教育质量和实效,社矫对象教育态度从“不带脑袋的听”到“发自内心的学”,把“刑期”变成“学期”。
近年来,莲花司法所累计接收矫正对象66名,解除52名,目前在册14名,实现了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零纪录,为项城市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