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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上加霜之苦,先行调解之爱——调解员温情解纷,为贫弱被告点亮希望之光
2025-03-07 22:29:5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3月7日电: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团队再次传来佳音,人民调解员夏爱琴和闫福顺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原告徐某和被告杨某均对调解员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感谢。
 
  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徐某身受重伤,住院治疗24天,身心遭受巨大痛苦。为此,徐某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然而,调解员夏爱琴和闫福顺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当事人的车辆是两轮电动车,没有保险,而被告杨某是一位农民,家境十分贫困,家中还有一位重病的老人需要照顾,经济条件极为艰难,根本无法承担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面对这一情况,两位调解员没有简单化处理,而是秉持“以法为准绳,以情为纽带”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原告徐某情绪激动,坚持要求足额赔偿,而被告杨某则因经济压力巨大,感到无助和焦虑。面对双方的分歧,夏爱琴和闫福顺没有气馁,而是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夏爱琴耐心的向原告解释被告的困难,她说:“被告家里的情况确实非常特殊,老人重病在床,经济来源有限,如果一次性支付足额赔偿,可能会让他们的生活陷入绝境。”与此同时,闫福顺也对杨某及其亲属进行了耐心的法律解释和心理疏导,向他阐明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并鼓励他积极面对问题。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当事人认识到,判决可以解决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但只有结合实际经济能力才能将矛盾一次性化解。两位调解员最终帮助双方在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上达成了一致,被告同意分四批、两年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原告徐某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地减轻了被告杨某的经济负担,让被告在巨大的家庭负担下,既能打理好眼前困顿的生活,又能用积极地心态和行动去面对应当承担的债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不图名利荣华显,唯愿仁心善举传。夏爱琴和闫福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调解员的初心和使命。他们表示:“接地气的调解比漫长的诉讼更具有实效性,我们会继续坚持此项工作。”
 
  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展现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人文关怀,也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正能量。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龙亭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团队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为更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模式。(李雨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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