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支付,将上“限高”忙履行
2023-12-15 19:56:4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2月15日电:近日,开封市尉氏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帮助5名农民工成功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张某等5人在同村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但工程结束后,李某迟迟不肯支付张某等5人的工资。张某等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尉氏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张某等5人的工资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电话联系到李某,李某表示就是没钱,没办法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执行干警多次到李某家中走访,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本人。通过走访街坊邻居得知,李某有个女儿在在某私立学校读书,据说收费很高。执行干警对这一情况核实后,再次联系到李某,郑重声明,若李某仍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届时不仅无法订购高铁票和机票,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上学也会受到影响。起初李某认为执行干警只是吓唬他而已,经过查询后,法律对此确实有明确规定。考虑到孩子成长期间,不宜频繁更换环境,李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付清张某等人的工资,请法院不要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很快李某履行了全部案款,执行干警按照法定程序将案款发放给张某等人。
尉氏县法院提醒,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作为被执行人的家长应主动履行,以免因自己的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也为孩子们做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榜样。(杨翠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