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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冻结双震慑 被执行人主动交案款
2021-12-28 21:15:1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2月28日电:近日,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和冻结银行账户的双重震慑作用下,因拖欠工程款的付某超主动联系兰考县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将全部工程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执结工程合同纠纷案。
 
  王某建与付某超签订屋面工程施工合同,王某建带领工人在新郑山顶某幼儿园承包房顶屋面1045平方,每平方41元,共计42845元,已支付8000元,剩余34845元。王某建按照要求施工完成并提供甲方验收,在结算工程款时,付某超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为索要工程款,王某建将付某超起诉至兰考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付某超支付原告王某建工程款34845元。判决书生效后,付某超未按时履行义务,王某建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付某超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付某超依旧未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冻结被执行人付某超银行账户,并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因消费受限寸步难行的付某超主动将工程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申请人如愿拿到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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