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府院携手“正本溯源” 助力法治政府构建
2023-12-11 20:35:01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田波涛)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多措并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12月8日下午,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庭庭长李应敏应邀参加县政府举行的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业务培训会,为县域内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及各乡镇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会上,李应敏以行政诉讼发展史及宝丰法院2018年以来审理行政案件为切入点,从区域、领域、违法类型三个方面对行政机关如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机关败诉情况,以及拆违类型案件程序赔偿、交警强制对驾驶人验血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进行分析。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其中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类案件下降幅度显著,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行政涉诉行为主要集中在行政登记、行政强制、举报投诉、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涉及交通、环保、劳动社会保障、公安和资源等行政管理领域的案件增势显著。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一是证据不足,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决定的合法性;二是违法决定,行政机关的决定存在违法行为,如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等;三是不当使用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使裁量权时存在滥用或错误的情况,导致决定被撤销;四是程序违法,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合法程序意识,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李应敏结合具体案例,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及应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一要转变观念,积极应诉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并出庭答辩,争取妥善解决问题;二要增强程序意识及证据意识,如权利义务告知书、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送达回证等记录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书面材料,使行政行为制度化、程序化,防止遗漏,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程序问题而影响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履行行政活动中主动收集相关证据,既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本身也是一种保护,能有效避免行政纠纷的发生。三要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把依法行政责任真正落实到各职能机构、各个岗位和各行政人员。四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
县政府相关领导表示,此次会议对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汲取败诉经验教训,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有重要意义。并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源头治理、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办理行政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强化法制审查,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行政机关对外作出行政行为前,应当进行集中讨论并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保障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合规,防范违法风险。三是各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应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讨论”制度。最后就如何降低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提出了如下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行政争议化解方面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以鞭策、督促各单位重视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行政机关败诉率,找差距、补短板,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宝丰法院积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络,建立常态化联系、多方位沟通的良性府院联动新模式。持续强化信息通报,做到“败诉一宗案件,整改一类行为,规范一片秩序”的法治效果,建立法院、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商机制,定期汇总、研究、分析全县行政纠纷情况,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守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从源头上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能动司法、协同发力,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市、县联席办工作要求重心,以“府院为民促和谐”为抓手,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增进府院良性互动,通过案前指导、案中监督、案后规范,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持续发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多管齐下助力行政机关降低败诉率,全力推进宝丰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