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2-08-02 23:57:25 来源: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8月2日电(江松 陈锐峰)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新模式,坚持调解有引导、风险有评估、咨询专人答、诉前先分流的全流程诉调对接服务,实现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案量止增下降的良好效果,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10家“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示范法院”基层法院之一,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1年10月份以来,诉讼案件新收案件2591件,收案总量同比下降10.19%。

一是做实基层解纷网络。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县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和工作专班,在辖区13个乡镇、1个示范区、1个林站、1个铁路办事处分别挂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将全县行政村310名第一副书记聘任为特邀调解员,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站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调解员网格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规范化的目标。同时,加大对特邀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力度,为特邀调解员定制调解工作笔记本,收录指导法官联系电话,调解工作流程等内容,先后在乡镇组织调解员培训25余次,有力推动和指导调解员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是做好诉调对接机制建设。2020年以来,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宝丰法院先后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诉调一体对接机制的意见》,在金融纠纷领域与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下发《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在家事纠纷领域与县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涉企纠纷领域与工商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企业间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同时,制定了宝丰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暂行规定》、《特邀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在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等15余项工作制度,并结合法院工作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管,具体措施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做细诉前分流工作。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诉、调、裁”无缝对接工作模式,设专职导诉员、专职律师咨询员、专职程序分流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分流等专业化诉讼服务,对适宜诉前调解的民事纠纷,发放《诉前调解告知书》,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对不适宜诉前调解或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简单民事案件,进行当场立案,分流至速裁团队审理。对于申请财产保全、司法鉴定的案件,分流至保全及司法鉴定团队在诉前办理,对起诉时原告已经确定不能送达被告的案件,分流至诉前送达团队进行邮寄或直接送达等。通过诉前的科学、全面的案件分流程序,达到了诉前调解、诉前保全鉴定、诉讼立案、简案速裁有效分流的效果。
四是做强调裁结合工作。为科学构建调裁无缝对接工作模式,宝丰法院将县司法局指派的专职调解员编入速裁法官团队,建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视频调解与线下现场调解有机结合,强化调裁统筹衔接,将调解员、法官助理职责表格化,将调解速裁案件分流程序表格化,对能够在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需要出具调解书或申请司法确认的,在线上转入诉讼程序快速结案。对经调解不成功但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线上转立案适用速裁程序快速结案。实现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程序精准化和规范化,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诉讼中高效速裁,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2021年10月份以来,诉前调解案件3028件,调解成功2114件,调解成功率为69.38%。2022年上半年,速裁快审案件1055件,速裁案件分流占比56.55%,平均审理天数22.3天,全省排名第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