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罗山县“456”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
2020-10-10 09:45:0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潘再军
中新河南网10月10日电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基层治理“枫桥经验”,信阳罗山县创新“45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多链条驱动的非诉纠纷化解综合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689件,调处成功677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整合“四员”,发挥“基础性、主力军”的化解功能
乡镇政法委员将矛盾减少在源头。罗山县全面完成20个乡镇(街道)专职政法委员设置。其中,75.3%具备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历,93.5%具有基层一线经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发挥综合统筹职能,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分片区分行业划重点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性矛盾纠纷,如征地拆迁,邻里、债务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今年疫情以来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全方面排查、梳理、登记,做到全面掌握、不留死角,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动态跟踪督办,做到“隐转显、早发现、早化解”。
综治网格员将纠纷发现在苗头。近年来,罗山县按照织密平安和谐“一张网”的要求,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综治网格化组织体系,设立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和乡镇村(社区)服务管理站,优化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职能,统筹使用矛盾纠纷调解员、治安协管员、安全员、保洁员等人员,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信息收集、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范的能力。网格员扎根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对民间纠纷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进行介入,及时达成调解协议,使得很多小矛盾在没有升级转化的情况下得到了有效化解和处理。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实施办法,按照奖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科学运用奖励机制,加大网格员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视度,不断激发网格员调解工作积极性。自推行”网格员+调解”以来,全县共有3600余名网格员充当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先锋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382起。
人民调解员将小事解决在村头。罗山县每年投资200余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专职调解员队伍的稳定性。在城区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中,优先选聘中专以上学历、懂法律、会电脑的人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农村地区,则优先选聘当地威望高、公道正派、明礼识事的“乡贤”或“五老”人员。专职调解员每天排查、上报矛盾纠纷。村(社区)每周、乡镇每半月、县每月就排查情况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研究解决问题。目前,全县共有156名专职调解员和2056名兼职调解员覆盖到村、行业系统。近两年来,全县专兼职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1200多件,成功率达98.5%。
法学会会员将大事控制在镇头。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罗山县法学会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团体会员单位中抽调,选择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群众认同度和信任度较高的20名法学会会员,成立4个5人一组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联系分包到20个乡镇(街道、产业园),对接当地信访、司法部门参与复杂、疑难案件的“把脉会诊”,引导群众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打造“五室”,织密“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网络
警民联调室,和风细雨化干戈。县公安机关推行“警民联调”机制,着力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试点工作。干警充分发挥“说得上话、管得住事”的优势,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疏导心理,以心换心,促膝长谈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今年以来,8个试点派出所累计化解矛盾纠纷75起。宝城派出所被市公安局命名为全市首批“枫桥式派出所”。
品牌调解室,“背靠背”化解矛盾。罗山县全力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调解名人和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构筑基层调解品牌。在全县择优选聘老干警、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五老”人员,在20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以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利用其有威望、敢担当、能力强、重公道的人格魅力,及时敏感地捕捉可能发生的矛盾,及早介入,做好纠纷的疏导化解工作。目前,全县共培育出老鲁工作室”“老刘工作室”“沈俊厚调解室”等10余个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品牌,仅“老鲁工作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200多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行业系统调解品牌。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矛盾纠纷复杂多样情况,建立“彭学超行政调解室”、“爱晴朗”家庭婚姻调解室、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等8个行业调解品牌,形成多点联动工作模式,协同办案,合力化解涉及劳动争议、互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土地承包等行业性、专业性、综合性矛盾纠纷180余件,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做好服务。
法官村长室,服务送到家门口。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将临近的3个行政村(社区)划为片区、广泛设立“法官村长室”。选优配强派驻法官和联络员。驻点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日常审判执行工作,通过信访接待下基层、巡回审判下基层、司法调研下基层、政策法律宣讲下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实现“法官下基层、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有50余名法官担任片区村长,成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协调者。
心理疏导室,倾听心声解忧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人群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罗山县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成立心理疏导室,整合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卫健等单位技术力量,挑选具备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为骨干,组建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技术专家组,对精神病人、社区矫正人员、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人员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心理测评、心理干预专项工作,消除焦虑、抑郁心理,起到减压、释负的作用。同时提供生活的关“心”服务,全方位、立体化地满足心理需求和解决生活困难。今年以来,全县已开展心理疏导350多场次,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医患冲突35余件。
微信调处室,线上线下齐发力。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多发现象,罗山县及时建立“微信调处室”。依托微信群打造矛盾纠纷网上化解平台,将县、乡、村分管领导、村民小组组长,县直单位分管领导、网格员纳入化解平台,形成县、乡、村、组四级全覆盖综合化解体系。建立完善平台管理工作机制、流程,对矛盾纠纷交办、核查、处置、反馈、回复以及办理时限等提出具体要求。罗山县平安办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督办或交办,一旦发生精神病人异常、集体缠访闹访、邻里纠纷等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以及其它重要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时发布至平台,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交办相关辖区和成员单位同时进行核查化解,核查化解情况24小时内上报县平安办。目前,通过微信平台接受群众咨询680余条,发布信息指令650余条,二次研判涉案信息68条,化解矛盾纠纷120余条。其中,调解涉疫情纠纷26件。
运用“六法”,健全“大调解、多元化”的调解机制
首问负责就地解决法。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要求村干部在半小时内、乡镇干部在1小时内赶到事发现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同时村组矛盾纠纷调解员和网格管理员发现矛盾纠纷或不稳定隐患,通过手机发送一条微信、一张图片、一段文字,把要办理的事项推送到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乡镇矛调中心派单将任务交办给相关网格员,并跟进督办、及时反馈当事人,力求矛盾纠纷化解率100%、回访当事人满意率100%。
周一接访大调处法。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针对每周一上访量较多的情况,罗山县及时开展“周一接访”大调处活动。在县矛调中心,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周一集体接访,现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乡镇(街道)所有班子成员集体接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进门回访等方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流动巡回办案法。为了适应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和群众的新需求,罗山县积极引入和借助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解化解工作,使之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依靠和辅助力量。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从有丰富基层经验的老干部、老法官、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择一批精干力量,组成20余人专业队,分成6个工作组定期下乡巡回办理信访案件,帮助基层化解一些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起到了化解矛盾纠纷“稳定器”“减压阀”的作用。
每月交办督办法。在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中,做到一月一交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县里每个月至少梳理排查出重点复杂矛盾纠纷5件以上,于每月28日前,分别交办给县责任领导、有关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10天进行一次调度,包案领导每月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一次交账汇报。各乡镇每个月自行排查3起以上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办结。
五定五包稳控法。将对重点信访事项及矛盾纠纷个案,逐一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责任制;对重点信访事项及矛盾纠纷个案,逐人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达到对每一起矛盾纠纷人物清楚,内容清楚,措施请楚,包保限时办结化解信访案件。
“四治”融合路径法。为有效解决大量邻里、家庭小隐患、小苗头、小纠纷、小诉求、小信访、小案件。罗山县探索“四治”融合工作法,即“调解+共治+自治+法治+德治”,实现调解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自治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内容涵盖家庭生活、邻里关系、村风民俗、社会稳定等,加强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以共治为依托,以社区和共建单位、驻社区单位为主体,加大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力度,创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合力解决社区治理难点重点问题。以德治为先导,组织开展各类道德评选活动,发挥文明个人和家庭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法治为保障,开展“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方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