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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
2022-06-07 16:25:00   来源:许昌市政府网   责任编辑:关潼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22] 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日   

 

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

为落实“互联网+”国家战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做大做强网络市场,提振网络消费,服务传统产业互联网转型,构建网络市场共治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数字许昌”“智慧许昌”,实现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创新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体制机制,总结形成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制度和经验,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和支持下,许昌市人民政府结合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和规范网络市场的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原则,全面落实河南省“互联网+”部署要求,推进“十大战略”,聚焦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五个强市”建设,围绕“数字许昌、智慧许昌”建设目标,营造开放规范的网络市场环境,提升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体验,激发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总结形成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示范经验。

二、创建目标

围绕“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统筹城乡、协同共治、多方参与、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和“四个管网”原则,充分发挥全国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和河南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功能,以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助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加快融入郑州都市圈核心区,探索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聚焦传统产业转型、优化产业园区服务、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新业态政策支持和培育孵化,实现网络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保障网络市场健康有序,网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探索新业态行业监管模式,总结出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有推广意义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示范经验。具体目标如下:

(一)建立电商产业园区集聚经营和农村电商特色发展的城乡融合模式。发挥电商产业园区集聚效应,优化园区布局、完善园区功能,发展电子商务运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及应用、电商产业配套等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和MCN机构,逐步形成电商产业集群,打造许昌电商发展核心引擎。加快农村电商发展,依托当地特色产业优势,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与电商产业园区形成共振联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二)构建传统企业转型发展、“企业上云”的数字赋能格局。依托许昌被列为河南省与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节点城市的有利条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企业上云”,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降低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成本和门槛,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创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体制机制。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网络市场准入环境,设立“电商登记”绿色通道;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运用“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线上数据核查”和“大数据比对”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实施网络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协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鼓励电商协会组织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发挥多方共治作用;选树公示一批“诚信电商企业”,引领带动网络市场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创新“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探索线上纠纷调处调解新模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四)总结形成有推广意义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示范经验。围绕推进传统产业转型、产业园区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新业态政策支持和培育,探索总结一批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工作方法、监管模式和服务标准,形成对全省乃至中部地区有借鉴意义的示范经验。

三、主要任务和创建内容

(一)做大做强网络市场

1.便捷网络经营主体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政务大厅注册登记窗口设立“电商服务岗”,为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开辟“电商绿色通道”。简化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流程,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批,打造“掌上市监”。放宽登记条件,积极探索放宽网络经营主体在行业表述、经营范围的登记条件,依法深化“证照分离”“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探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网络市场主体,扩大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和规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持续推进电商园区建设。发挥市县两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发区优势,形成一批规模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打造完整的电子商务生态链。通过优化园区布局、完善园区功能,促进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开发区协同发展,突出示范园区(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线上线下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海关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发展本地平台经济。鼓励支持本地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在人才引进、供应链打造、金融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重点支持发制品、钧瓷工艺品、电气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行业垂直领域平台建设,支持中华电气网、胖东来网上商城等平台项目的建设,发挥产业优势,释放企业商誉价值,推进我市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基础,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项目建设,着力培育“电商镇”、“电商村”,以禹州钧瓷和“三粉”、长葛蜂产品、建安区发制品、腐竹和民俗工艺品、鄢陵花卉苗木箱包、襄城红烧猪蹄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产品,畅通线上销售渠道,打造具有农村地域特色的知名网销品牌。(市商务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引导全国性电商平台规范拓展本地化业务,开展本地生活服务、社区团购业务,参与直播基地、产业链基地建设。引入知名MCN机构,招募培育直播经纪公司、达人机构和主播达人,开展“文明诚信电商”“诚信带货主播”公示,培育一批优质直播电商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明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建设电商服务点,提供代买代卖、便民缴费、物流快递、信息流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等服务。持续开展免费的农村电商培训,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以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市商务局牵头,市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规范监管机制

7.实施信息化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全国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和河南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功能,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为依托,充分利用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线上线下数据比对等手段,将网络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作为重点,建立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协作机制,实施数字化监管。积极探索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对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新业态、新领域、新模式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行政指导和政策宣讲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企业非主观故意、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司法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人民银行征信合作,整合电商企业信用信息;各部门对电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共享互认,建立负面清单监管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守法经营的电商企业调整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事项,对信用水平低、违法风险高的电商企业,依法开展重点检查;完善电商企业信用档案,打击电商违法失信行为,定期曝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商品经营主体,公布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和网站网店,增加失信经营成本,提高诚信意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许昌中心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多元多维度协同治理。明确电商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法规培训、行政指导、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网络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管理职能,指导互联网经济协会、跨境电商协会等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提升行业协会管理能力;加强协同监管,各职能部门共享监管数据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网络市场;实施“把支部建在互联网上”党建工程,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组织建设,以党建高质量引领网络经济发展高质量;提升跨区域协作水平,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跨区域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红盾云桥”、“红盾京通”等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对阿里系(天猫、淘宝、闲鱼、阿里巴巴等)和京东系(京东、京喜等)平台的在线数据协查和线上案件移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

11.实施许昌电商品牌战略。推进以发制品为代表的本地优势产业电商企业走品牌道路,遴选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工艺品,探索制定发制品电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完善供应链,提高物流快递配送效率,打造许昌电商品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电商人才计划。将电商人才引进纳入全市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建立起电商人才培养、引进、保障与奖励机制,鼓励电商企业与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培训中心、创业中心和实习基地,打通产学研链路;对产业园区、电商镇(村)和重点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常态人才培训,满足电商产业人才需求;邀请电商领域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全国性电商平台从业专业人士、知名网络技术公司业务精英等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我市电商产业发展、示范区创建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配套服务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引入优质运营团队,打造集电子商务、代运营、人才培训、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依托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低成本的通关、外汇、退税及配套的物流和金融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在“单一窗口”一次申报,网上统一办理,可以在网络端自主查询企业备案证书和备案代码;组织电商大讲堂、电商沙龙等活动,举办发制品跨境电商大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开放水平,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牵头,许昌海关、市金融工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一)申报准备阶段:2022年5月—6月

市政府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梳理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创建方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填报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申请表,通过总局平台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馈意见,调整工作方案,组织有关申报材料上报。

(二)启动动员阶段:2022年7月—8月

市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动员会,各有关单位根据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创建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一揽子规划。

(三)创建提升阶段:2022年8月—2023年8月

按照创建方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任务清单,督导落实推进,逐项达标。

(四)总结预评估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总结创建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对照指标体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初步评估。

(五)检查评估阶段:2024年1月—6月

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评估申请,迎接总局评估组评估。

五、组织保障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筹安排和指导下,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许昌中心支行、通讯发展管理办公室、许昌海关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总体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内容,突出重点,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具体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在创建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附件: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市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涛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淑红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魏凯歌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亮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萧楠 市财政局局长

    臧义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郑璐 市商务局局长

    杨允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方晓 市司法局局长

    申占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林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霍新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绍英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连银增 市统计局局长

    马红伟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宋彬 市税务局局长

    苗仲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红军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进营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桂勇翔 市教育局局长

    岳峰 市通讯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

    钮明 人民银行许昌中心支行行长

    王志新 许昌海关关长

    陈涛 禹州市政府市长

    张晓丽 长葛市政府市长

    李亚强 鄢陵县政府县长

    范耀江 襄城县政府县长

    何长成 魏都区政府区长

    高雁 建安区政府区长

    袁树林 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程东升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苏凯强 东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周亮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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