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在长葛成功出让
2020-07-21 11:15: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7月21日电(梁靖 胥辉)7月20日上午10时,长葛市鑫源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以总价2333万元成功拍得2020-24#工业用地。这是河南省首宗成功挂牌出让的“标准地”,标志着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迈出新步伐,许昌市“百园增效工程”取得新突破。本次出让成交的“标准地”共2宗,总面积为58451.41㎡,分别被长葛市鑫源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德佰特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合计2451万元。
据了解,“标准地”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本次长葛市工业用地“标准地”的成功出让,改变了原有工业用地出让流程,通过区域评估前置、明确控制性指标和“承诺制”代替“审批制”,加快项目落地和高标准竣工投产,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让企业享受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强化了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全省“百园增效工程”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成功拍得该宗地后,鑫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清法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说:“这次政府推出的‘标准地’,让我们拍下来就能直接开工,彻底摆脱了传统审批繁琐程序,真正做到了‘拿地即开工’,可以尽快建设、尽快达产、最大限度提高了资金效率,节省成本,对我们企业来说真的是省时、省力、又省心。”
在发布本次土地出让公告前,长葛市相关部门已经事先进行区域评估,确立产业准入类型和负面清单,在原有出让模式外,确定“4+N”指标控制体系(“4”即为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N”指的是亩均产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环境指标等控制性指标)。通过把各项控制性指标、产业准入类型及违约责任等前置条件纳入《履约监管协议》,并将《履约监管协议》作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在公告中发布,超前明确土地绩效标准和产业发展导向,提高企业投资门槛,通过机制自动筛选优质企业,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以来,许昌市被确定为全省“百园增效工程”试点城市,许昌市政府将“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作为解决当前产业集聚区低效利用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标准地”整改和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倒逼企业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运行机制,是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改革”要求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一项延伸。
长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冠军说,本次出让只是“标准地”出让工作的一个探索,下一步长葛市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土地改革工作精神和全省“百园增效工程”要求,在加强出让监管、开展入市交易、强化区域评估区域、探索更加灵活的指标体系、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条不紊的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持续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许昌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林波表示,本次“标准地”出让,标志着许昌市在破除重点领域改革机制体制障碍、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许昌市全面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出了样本。作为我市资源管理主管部门,这是一项“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其核心是建立以亩均税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将项目评估、备案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项目竣工后评价等各环节全部串联起来,实现闭环管理,大大缩减企业办事时间,加快项目落地,让企业享有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标准地”突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对土地出让后用地企业的合同履行、承诺兑现情况实施协同监管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处长刘大全表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目的是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长期以来,河南省工业用地普遍存在低效利用、税收贡献偏低等问题。实行“标准地”出让后,可通过事前约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目标,提升土地亩产效率。二是优化了营商环境。推行“标准地”出让,将土地相关指标精细化、透明化,企业拿到“标准地”后,经承诺后就可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项目尽早开工、尽早建成、尽快投产、尽快达产奠定基础。三是强化了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按照约定对标监管,及时启动开竣工投产建设,达产评估和绩效评价,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